当前位置:Home>公示公告>正文
关注潜江新闻网
转发微博
关于部分公路和集镇道路禁止违法停车的通告
2021-05-18 10:28:00 来源: 浏览:27744次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将部分公路和集镇道路禁止违法停车的路段通告如下:
1、章华北路潜江市看守所路段西侧禁止停车。
2、318国道江汉油田运输处路段禁止停车。

3、318国道高场保安村路段禁止停车。
4、总口管理区、白鹭湖管理区、后湖管理区、老新镇、龙湾镇、浩口镇等集镇道路,设有禁停标志的区域,除停车泊位外禁止停车。
5、机动车驾驶人停放车辆时,应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,定点、有序停放。未按方向停放、未在停车泊位内停放或超出、跨骑泊位的车辆均属违法停放。

6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在上述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;对侵占停车位的“专用车位” “请勿泊车”标识牌及废旧轮旧轮胎、自行车、椅子、凳子等杂物进行清理;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“僵尸车”进行集中拖离。


请广大市民遵守通告要求,自觉维护停车秩序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
特此通告。


潜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
2021年5月18日


 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潜江新闻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潜江新闻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授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许可,禁止进行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。
 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潜江新闻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如涉及版权问题,请主动与我们联系删除!
栏目精选
虾城印象
虾城印象
曹禺文化产业园
曹禺文化产业园
远眺潜城新貌
远眺潜城新貌
紫月湖公园
紫月湖公园
关于加强老新城镇管理的通知

关于部分公路和集镇道路禁止违法停车的通告

Copyright @ 2021-2023 www.cnqj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老新镇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
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:cnqjw2008#163.com(请将#换成@)举报电话:0728-6230961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:42120180014 鄂ICP备12000686号-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备案号:鄂备2011012